你知道什么是知识产权吗?
专利、商标、著作权是什么,你分得清吗?
每年的4月26日都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年的主题是:“知识产权和音乐:感受知识产权的节拍”趁此机会,让我们重新认识那些守护创新的法律“盾牌”。
短视频配乐,版权别含糊
《你笑起来真好看》很多人都会唱,可是未经过允许就拿来当配乐可不行。之前,温州某银行在制作短视频时,就用了这首歌作为背景音乐,谁知却被音乐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银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涉案音乐作品作为短视频背景音乐,并上传至抖音平台,使公众能够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浏览,该行为侵犯了音乐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最终,法院酌情认定银行赔偿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4500元。
现如今,短视频平台上的配乐五花八门,有人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就用几秒的话不构成侵权。真是大错特错!让我们认识一下什么是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包括人身权(例如署名权、发表权)和财产权(例如使用权、获得报酬权)。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请谨慎对待版权问题!这既是保护创意之火,也是保护我们自己!
商标价值高,别想玩“山寨”!
你听说过“潘飘飞丝”牌的洗发水吗?这可不是什么最新的联名款,而是彻彻底底的“山寨货”。日前,广州宝洁公司发现,隆某公司和吴某竟然将一些知名商标进行拆分和重新组合,恶意申请注册了诸如“潘飘”“潘飘飞丝”等商标,甚至连包装也玩起高仿。随后,隆某公司、吴某都成了被告。法院审理后认为,他们的行为明显具有“搭便车”的故意,客观上使得消费者容易误认,他们的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隆某公司、吴某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广州宝洁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合计150万元。
什么是商标呢?它是商品来源的“指示器”,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标识,具有识别来源、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的作用。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是受法律保护的,他人如果恶意侵权是要付出代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普法:知识产权,离我们并不遥远
看完上面两个案例,我们能感觉到知识产权离我们并不遥远。
是的!在生活中,我们随处都可以看到它的身影,所以一起保护知识产权吧!守护创意之火!
什么是知识产权呢?
知识产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知识产权的范围比较广泛,常见的三大知识产权主要有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有哪些呢?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主要有哪些?
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