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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5-05-06 17:07 浏览量:1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幼儿园:

  为做好第十四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12号),现将我省开展202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前有法善育有规

  二、活动时间

  2025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深入解读学前教育法主要内容,帮助学前教育工作者、家长和社会各界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与内在要求,增强尊法、守法意识,树立科学保育教育观念。充分展示典型地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推广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各地主动运用学前教育法促进事业发展。

  四、宣传形式

  (一)开展系列典型案例征集。一是“百名局长谈落实”活动。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含平潭,下同)积极动员,面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征集聚焦学前教育法核心要义和具体要求谈落实举措的文章,每个设区市至少遴选报送1个优秀案例。二是“千人聊体会”活动。请各设区市教育局面向幼儿园教师、教研员和家长,征集他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在与孩子们的相处中,对学前教育法的感悟和体会,以文章或小视频等方式呈现。福州、厦门、泉州市遴选报送10个左右优秀案例,其他设区市各遴选报送5个左右优秀案例。三是“试点地方说改革”活动。请福州市高新区、厦门市思明区和邵武市,梳理全国学前教育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包括健全投入、师资等方面保障机制,深化教育改革的措施和成效,形成文章或视频。征集案例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二)开展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各地要抓住学前教育法落地的有利契机,加强宣传引导,扩大宣传覆盖面。组织学前教育工作者深入学习学前教育法,结合传统媒体、新媒体和互联网技术,通过集中培训、专家讲授、座谈研讨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宣传,推进依法治教。发挥幼儿园宣传主阵地作用,通过开放日、家长讲座等多种活动,宣传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的成果经验,进一步指导幼儿园保教工作实际和家庭育儿实践。充分利用教育部“学前教育法你问我答”栏目、“学前教育法V读”系列短视频以及宣传海报等资源,开展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公益性宣传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法律精神和主要内容,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宣传活动。各地要高度重视,将此次宣传月活动作为凝聚各方面合力,共同推进学前教育“依法办学、依法治教”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把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围绕宣传月的主题,精心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全面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认真做好征集工作。请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广泛动员相关人员积极参与,做好遴选推荐工作。请将本设区市征集案例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征集案例打包,在5月6日前以百度网盘方式统一报送。请将网盘链接地址设置为永久有效链接并加设提取码,并将百度网盘下载链接、提取码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为“**市报送202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征集案例”。

  (三)营造氛围突出实效。各地要充分发挥教学前教育科研部门、高校和幼儿园的专业优势,组织专家学者、有经验的园长和教师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宣传,覆盖城市、乡村,多场景、沉浸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参与,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宣传深入持久高效。要严把宣传方向,严防任何机构和个人借宣传月搭车开展商业宣传和活动。

  各地要及时把本地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特色活动和典型案例的文字材料、图片、视频等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我厅将在官方网站、福建教育微言公众号等展示宣传,并择优推荐报送教育部。联系人及电话:游恬,0591-8709135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202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征集案例设区市汇总表

  2.征集案例要求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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