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6-2030年)
编制技术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为科学谋划鲤城区“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采购《鲤城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服务,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鲤城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1.十四五规划评估:对鲤城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编制执行情况评估报告。2.十五五规划编制:编制《鲤城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6-2030年)》,包含现状分析、目标设定、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需确保其科学性、前瞻性、引领性和可操作性。3.美丽鲤城成效评估服务:开展美丽鲤城建设阶段性成效评估,形成量化评估报告及优化建议。
(三)验收标准。服务标准达到我局的要求并通过我局组织的评审验收。
二、供应商条件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服务团队近5年具有以上基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编制的生态环境保护五年规划相关工作经验。拟任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或环境类副高及以上职称。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信息,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 采购价格
报价应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现状评价与问题分析、报告编制、会议评审、印刷及其他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采购控制价为15万元。
四、报价文件要求
项目报价应包括:
1.报价函(包含分项报价);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证书或职称证明复印件;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提供网站截图;
5.承接的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保护五年规划合同、中标通知书、专家评审意见等;
6.所有报价材料应密封及加盖公章,不符合规定的或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有意向者请于2025年6月4日前将报价文件发至我局电子邮箱或邮寄至我局。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5楼。
六、评定方式
我局将对参与报名单位的前述相关条件进行审查,选择符合要求且价格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在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情况下,项目流标;3家以上(含3家)供应商参与且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最低价者作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相同,由最低报价者当场进行二次报价。
联系人:黄小艺,联系电话:0595-2235502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