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排查及整改整治专项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我局现公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如发现相关问题,可通过举报电话或者电子信箱举报。投诉举报内容应有具体线索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倡导实名举报,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我局将对提供线索的社会组织、市民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依法依规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一、整治资金范围
2022-2024年中央、省、市、区各级下达的资金(包含中央预算内投资)。
二、整治问题
(一)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
1.审核把关方面。审核把关不严、不及时,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等问题。
2.补贴发放方面。因挤占挪用、迟拨滞拨等拖欠农民补贴等问题;通过虚增土地面积、种植作物品种或虚列名单、虚开发票等手段骗取套取补贴等问题;贪污侵占、雁过拔毛等问题;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
3.项目管理方面。未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开展补贴政策公开和补贴结果公示。
(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
1.项目申报方面。是否存在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项目前期谋划、调研工作开展不实;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项目申报中要求或引导接受中介机构服务或以中介机构名义向政府相关部门直接代理申报资金项目。
2.资金分配方面。是否存在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项目立项、审批结果和资金分配,未按规定公开公示;擅自扩大、变更项目资金用途;超范围使用资金、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违规支付中介费。
3.项目实施方面。是否存在偷工减料或虚增工程量、虚列项目开支,套取项目资金;违规干预插手项目招投标及建设、验收,谋取不正当利益;履行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责任不力,项目未按序时进度推进,竣工验收不规范,未竣工却已验收、已竣工却迟迟不验收、建设质量不达标仍通过验收,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
4.资金拨付及绩效方面。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贪占套取项目资金;项目资金拨付以现金支付方式代替转账;未按要求实施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拖延验收造成无法拨款;项目后续管理不到位,建成后未正常有效运行、后续运行管护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闲置废弃等。
(三)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
1.预算收支。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虚列财政支出、违规拨付财政资金、违规举债、违规占用村级资金、变相滥发津补贴或福利、决算数据不真实,以及以广告宣传费、办公费、接待费、信访维稳费、征地拆迁费、环境整治费等名义贪占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
2.财务管理。资金支付手续不齐全、违规开立银行账户、资金私存私放、设立账外账、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超限额提取现金、白条入账、虚开发票套取资金、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账实不符导致资产流失、食堂经费管理不到位,以及违规接待、违规吃喝、违规送礼等问题。
3.工程项目资金。应招标未招标、拖欠或超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决算不及时,以及通过虚构工程量、伪造合同或虚开发票套取项目资金等问题。
4.内控机制。单位层面重点关注关键岗位责任制和轮岗制度的建立情况,特别是出纳会计“一肩挑”的问题。业务层面重点关注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等制度建设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三、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1.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 0595-22355807(工作时间)
2.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0595-22355841(工作时间)
投诉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