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3000-2025-00036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5〕8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6
区各房地产中介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构建诚信经营、行为规范、监管有效的行业生态,切实提升从业人员职业素养与机构服务水平,完善信用体系及长效监管机制,全面遏制行业违规现象,促进房地产中介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对象。在鲤城区辖区范围内执业的房地产市场各类中介机构,包括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等。
(二)整治重点。主要包括3个方面:
1.房地产中介机构是否向住建部门登记企业信息,入驻泉州市审批服务中介超市。
2.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的房屋信息是否真实,房屋出租、出售价格是否符合市场指导价。
3.房地产中介机构是否存在乱收费,服务费是否符合市场价。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市场乱象,维护公平秩序。加强中介市场检查,确保市场乱象问题按时保质整改到位,对整改情况不佳、拒不配合整改、服务质量差的中介机构予以约谈曝光、列入差异化监管对象,涉嫌违法违规的严格予以查处,对拒不配合监管的企业予以撤销备案,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二)完善监管机制,推动规范管理。调查、研究、梳理、分析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行业监管漏洞,健全完善信息采集、监管措施、信用评价、信用评结果运用等行业监管制度,补齐监管短板,推动中介市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遏制市场乱象发生。
(三)树立行业标杆,推动行业提升。通过整治公布一批信用良好的企业,树立行业标杆,为其提供行政便利措施,向社会服务对象进行排名推荐或在承接政府性投资项目上给予优先或优待,提高优秀企业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推动提升行业整体执业水平,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推进措施
(一)开展自查自纠。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按时完成整改。要结合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升中介机构服务水平,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二)强化核查督导。联合属地街道办事处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现场督促整改,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依法依规通过责令限期整改、信用减分、行政处罚等方式对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严肃处理,及时实施联合惩戒。
(三)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以及电视报刊、LED屏幕等,加强新闻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发挥正面典型案例的导向作用,及时发现和推广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好经验;同时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以案释法,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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