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3000-2025-00024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5〕5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8
泉州市华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近期,我局对全区110个物业小区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创建提升工作进行检查,发现你公司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中存在未履行物业管理职责落实相关工作、物业经理未在岗等问题。
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的通知》《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物业住宅小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升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对你司进行通报批评,扣除企业相应信用分。同时,责令你司于4月25日前完成整改,并向我局反馈整改情况。
特此通报。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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