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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商务局关于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155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5-06-06 11:23 浏览量:1

郭小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的建议》(4155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鲤城区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原则,注重聚焦企业经营、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监督执法等重要环节,扎实推进燃气领域尤其是餐饮用气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全力防范化解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

  一、全面摸底排查,夯实管理基础。由鲤城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牵头,组织对餐饮场所燃气进行安全摸排,建立清单台账,涵盖用气场所名称、地址、联系人等关键内容。同时,与属地街道、市场监管等单位建立高效联动机制,实现台账动态更新。目前全区登记在册餐饮用户场所1554处,基本做到底数清、数据新、情况明。

  二、加强督导检查,压实主体责任。在日常巡检中,重点核查餐饮场所是否规范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器等,对未按规定安装的餐饮场所,采取暂停供气、限期整改和行政处罚等措施督促落实安装。目前,辖区内餐饮场所已基本实现“报警器100%”安装。2024年查处“餐饮店有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未插电正常使用”案件25宗,累计处罚款5300元。

  三、强化宣传引导,提升安全意识。一是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通过“鲤城微事”官方公众号发布《关于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鼓励社会监督。二是组织分类培训教育。2024年以来,累计组织专项培训4场,有效提升用气主体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广泛分发宣传手册。统一印制3000余份禁止销售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宣传手册、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告知书2000余份,覆盖重点行业领域。

  四、深化专项排查,筑牢安全防线。注重运用闽政通燃气安全检查系统,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及供应站点落实餐饮场所“一月一巡查”及“随瓶安检”制度,对全区范围内使用燃气餐饮用户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改。有关部门对燃气企业随瓶入户安检情况进行“月督查”,以督促改、以查促纠,2024年以来累计燃气餐饮场所699家(次)、整治隐患287处,约谈燃气场站3家(次)。

  五、严格监管执法,形成有力震慑。坚持精准执法、严格执法,2024年以来先后在媒体曝光了5批次31起燃气安全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取得了以案释法促提升的良好效果;查获“黑气点”5处,暂扣液化气钢瓶218个;立案处罚59宗(含简易程序案件23起),处罚53.83万元,警醒燃气经营使用单位自觉绷紧燃气“安全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燃气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我区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层层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落细。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持续加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断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全力保障用气安全。

  领导署名:王锦锋

    经办人员:洪杨洴

  联系电话:22355783

泉州市鲤城区商务局

2025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